捧人还是骂人

  还从昨天的日记说起。
  那打电话给我的朋友说,你也恁夸张,哪里就有十岁的年龄差了。你不就三十出头吗。
  我说,你是真忘了我年龄还是怎样。
  他说,反正我就觉得你看去就这个年龄。
  呃原来是想拐着弯奉承我。可惜选错人了,我不至于鼠目寸光地为这三五年乐呵。怎么就没人想玩大点,直接捧我说,啊你怎么跟我当时到你娘产房看你时还一模一样。
  三不三十跟我也没什么相干,反正我也再不用出去行走江湖了。我说,要胆敢出去混,下面那一拨年轻的,照得我老花眼睁都睁不开。
  与她们怎么有可比性?对方马上接口道。
  呃我倒笑了:你那意思,不就是说我是一群豆腐渣里头显得不那么豆腐渣的豆腐渣吗。你说这是捧人还是骂人。

  男人这种生物,明摆着比女人更怕老,对年龄特敏感。何以见得:大多数男人不分年龄,齐刷刷地爱二十出头的妙龄少女。甚至可以这么武断地说,对这一拨男人来说,美丽的代名词就是年轻。所以他们要赞你美丽,最高境界也就是说,你看去太年轻了,跟小姑娘似的。这一点,还真不用谦虚,女人的宽容度太得多了。可是男人不领情啊,还以为是真的他们就比女人经得起岁月。就昨天啊,一老年男人就这么表达啦,说,男人倒是越老越有味道,像肖恩康纳利啊谁谁。我忍不住拍案了,我说嘿宁静曾经有一次被采访,记者问她,男人都喜欢妙龄少女,你年纪大了,不担心吗。宁静同学答得太好啦:这有什么好奇怪,我还不是一样喜欢青春少男。他们淘汰我,我不是照样淘汰他们。所以,大家都应该明白,男人并不是经老,只是老男人用来吸引年轻女人的,跟如今老女人一样可以吸引年轻男人一个道理,自有别的条件可以用来交换。所谓肖恩康那样有味的老男人,天下能有几个。这样的话,老有味的女人也能举出张曼玉苏菲玛索。毕竟大多数老男人,都挂着个老树皮的脖子,你总不至于认为我们女人犯贱到会去喜欢这样的味道吧。
  从来有一句老话说得好:自古英雄如美人,不许人间见白头。
  总之,我平心而论说一句:有青春,怎么肆无忌惮都行,都有份照眼的好。到了老来,不管男女,都只有拼气质拼实力啦。所以大伙各自努力,修佳节又重阳炼自身,做到自己的极致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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妹骑宝马来

    下午坐班时,有人打电话来,神秘兮兮问我有没有某男照片。
  某男同我有十余岁年龄差(且是小我十余岁哈,比起来我宁愿同大我十余岁的男人套交情),只是认识见面能打个招呼之交,虽然长得尚具可看性,但我哪里会变半夜凉初透态到收藏他的照片。
  我断然道,没有。
  又问,可知他身高多少。
  干嘛。
  那边说,有人想给他介绍女朋友。
  呵。我说,这个我倒知道的,人家早有女朋友了。而且长得还挺美貌穿着时髦条件不错。甭费心了。两人好得快结扭了。
  哦。那人搁了电话去了。
  没过十分钟,那人电话又来了,说:电话打过去,把你了解的情况汇报了。
  嗯,怎样。我说。
  人女孩说了,不管。女朋友算什么,抢过来。老实说,这小伙她已经看中了,志在必得。
  吓得我:啊啊,是我落伙了?现在的女孩都已经这么热辣了?
  是啊。人家住有开元别墅,行有宝马轿车,出入消费全签支票。底气足。
  唉唉唉。我接不上话了。
  钱确实就是底气啊。本来我觉得某人跟他女友是铜墙铁壁的,因为这位辣妹骑着宝马来,心里竟然也动摇了。不晓得某人抵挡得住诱惑不。
  回头把这事跟周说了,同她抱怨道:哎,这种财力加这种豪气。妈的,我终于晓得七夕节那些几千块一束的鲜花都被谁买了。
  然后又想到范了。遥想范生当年,玉树临风,一双含情带笑桃花眼,一张似启非启樱桃嘴,怎么就遇见我这么个花瓶未满实力不足嘴尖皮厚腹中空的货色呢,误了他一生啊。
  于是我就很抱歉地对范说:唉当年你要也被某对你志在必得的富家女看上,啧啧啧,我们的命运就完全不同啦。
  范纠正我:如果我被看上,那也是,我的命运完全不同。没你什么事了。
  我诧异道:不会啊。电视里都这么放的啊。她一定会来找我,签给我一张一千万的支票,作为我们的分手费。
  当然,大约我没电视女主角那么有骨气,把支票扔在桌上。手也分了钱也没了。
  这时我还是卑鄙点好了。支票立马拿去兑成现金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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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物狂

  从哪说起呢,小区里有个四十岁的女人上吊自杀了。
  同事们谈论起这事,我叹气道:哎为啥就不要活了呢。换我,再给条命也不够活啊。

  你看秋天又到了,秋装又上了,我又开始忙乎了。
  每天贴一圈衣服给亲友团鉴定,被谁定义为每日一课。
  今天是一条项链,热带雨林风味,绿色大棕榈叶,一只蓝色小青蛙,一个大猴子头,夸张到坠得脖子挺不直。可偏要这样震憾这样强势啊,是要把世界都踩到脚下去的胆气。
  我贴周看,周嗟道:怪道这种人,哪会得抑郁症,天天迷这些俗物,一辈子有得好玩。
  我心想想,说的真是,当我附庸风雅似地说自己很抑郁时,如果给我信用卡上刷不完的钱,淘宝上买不完的新货,那我一定把那劳什子抑郁甩到脑后去了。
  周告我说:同学啊,我买电视机啦。为了两千块钱,我没买心爱的薄如刀锋的三星。
  你真让我失望。我说她:你竟然也庸俗成这样了?为了钱放弃爱。
  我还是很气恼:你太堕落了。
  哎,你知道吗。马莉在省城六星酒店泡泳池哪。此行邵总还看上一张六七万大床,执意要买,宣称这床就是他滴梦想。
  多不容易啊,四十岁的人还有梦想,买呗。
  被马莉拦住了,说他梦想太多了。
  哎,你们。你们都被社会染污,太脏了。钱是什么。千金难买心头爱啊。我痛心疾首。
  想当初我们是多么年少热血啊。静就在那女装店里拿几件秋装视频两个,周就扔下工作搭公车奔台州市府买衣服去啦;或为去破烂叭叽一家冷饮店吃碗独家绝技的五块钱鸡蛋布丁,奋勇往返六十公里,将车轮胎都开爆。哎可见岁月多催人老,将不知愁滋味的妙龄女郎瞬间催成柴米油盐算计的家庭主妇。

  这近日看朱天文的散文,我最开心看到她亦是痴迷拜物的女郎,说若有人同去西门町买衫,立马将书本掷在一边;一群文学女青年聚首,叽叽喳喳评论今年谁的裙最艳。且她为拜物找到最响亮的口号:只因对物的情迷,才能这么贪恋尘世。
  这一说,我豁然开朗了。那先前略带羞愧的,也光明坦荡啦。
  我们这一群,好得这么肝胆相照的,不正是因为个个都是拜物狂,所以个个都是生活狂,才份外地热爱着生活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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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空之城

  这个情节,一定要记录下来的。
  周末晚在锦屏公园骑高架车。
  三米以上,城市就完全不同了。风很大,有秋的凉意。树叶在我的手边脚底,我探身出去摘了一片送给范存之。我们对着脚底挥手喊旋转木马你好,碰碰车你好,城堡你好,小花你好,大地你好。我们又对着蓝缎天空挥手喊天空你好,月亮你好,星星你好,飞你好!飞是什么东西,我问范存之。喏,是那个,在飞的东西啊。原来是一只电动圆环,在空中变着赤橙黄绿。我们真的很开心啊,有自动点播的音乐作背景,我觉得我骑着骑着,一定会越骑越高,飞去那座早已湮灭的天空之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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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慢慢长大吧?

  范存之很期待长大,每每会在我们对她的赞赏之后加上一句:我长大了!我很快就长大了!


  这种话对父母来说,实在触目惊心。孩子很快长大的背面,就是我们很快老去。


  于是我说:你还是慢慢长大好了。


  这样她每次说自己长大了之后,就会想到安抚我的情绪,回头商量似地跟我说:我慢慢长大吧?


  嗯我说,你慢慢长大了。

 
  周末没事,太阳太毒,我们困在斗室里没事做。


  范存之又给我们上课,当小老师。因为不出门,穿了去年的白裙子,为了不热,随手给她在脑门上扎只角出来。这种怪异的造型之下拍了几张照片,有点对不起观众哈。


  我们对她说,请你对我眯眯笑。她会回答:我就对你眯眯笑。老师们说,这是她的招牌笑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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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公鸡生病了,不能唱歌不能说。


咳咳咳,咳咳咳,咳咳咳咳。


东方爱婴里学的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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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在木琴上敲,让我们唱帮帮帮。


也是东方爱婴老师那里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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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本,是范给她买的图画书。题目叫猜猜我有多爱你。


怪有意思的书。我有多爱你呢。


张开双臂,这么多。


伸出手臂,这么多。


我跳得有多高,就有多爱你。


我爱你从小河到远山。


我爱你从小河再翻过远山。


我爱你,直到月亮那里。


我爱你,到月亮那里,再从月亮那里回到这里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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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几张,是多日前跟硬糖跳跳兜兜一起唱歌时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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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迹斑斑

  蝉经了一夏,无师自通地学会多音阶,高低起伏的唱吟,在这立秋之后,让人为其注定的宿命为昭光易逝感怀不已。
  行道树在一年最热的天气迎来最绚烂的时节。晚饭后从我母亲家出来,以宛在云霄的开元山庄为背景,紫红花海仿如晚霞下界。坠在枝头的串串花束,远看是一色艳紫红,趋近来看,由粉白到粉红到桃红最后熟成紫红,像范存之在艺术课上学的颜料图,加水晕开,再加色,而大自然的手法高妙,晕染过渡得令人察不出竟已渐渐变了几十种颜色。这时便思念起小糖果,这学园林的植物专家,必定可以告诉我这日日相见的花树名字,免得天长地久常伴身边的它,到彼此垂垂老去,仍是“白发如新”。那样爱它,却一直不晓得它叫什么。

  夏迹斑斑。
  晒得窗帘的乳白色褪成月牙色,制半夜凉初透服的领子留下一圈浅黄汗渍,一排夏衣晾在阳台上无聊数着时光。

  夜晚的小公园里,陪母亲挥动手臂跳藏舞,那些肥成两个我的身体,似是而非地将藏舞跳成不知什么舞步,而我又在后面手忙脚乱地,将这些似是而非的舞步,加上自己的理解,翻译成另一种似是而非的舞步。这样结结实实的跺脚晃肩扭头,每一步都惹出一身汗津津,却极有人生喜乐,是我和女儿都爱的夏夜消遣。

  从小自觉是一个属于夏天的孩子。生在六月荷花初开的时候,皮肤是热带阳光亲吻后的古铜色,童年暑假,便是山里水边爬树攀岩的野孩子。
  美人蕉和串串红的花芯都是甜的,喇叭花开在清晨,四角蛇青色的皮肤在阳光下会熠熠生辉。还有爸妈都在五点钟下班,要提前半小时回家假装做暑假作业。
  如今,是范存之的暑假了。
  我成为一种昼伏夜出的生物。白日匆匆打伞无名地出没在单位小区极有限的日光下。夏天如今是窗外轰轰的日影窗内冰凉的手臂。

  爱吃的冰淇淋,是和路雪的曲奇奶风。
时令的水果,荔枝过后是桃子,如今桃子渐渐不好,葡萄正当时。我偏爱绿皮的,无论色觉与口味上,似乎都要比紫色的清新。但葡萄真是恼人的水果,也只有三点钟上班长长的中午,才可以用水冲了盛在大白瓷碗里,一边躺在床上翻朱天文的散文,一边一粒一粒细细剥了塞进嘴里。然而这样也不好,翻过的书页,便留下些黄印。不过亦不坏,再翻它时,一定会想起酸葡萄的滋味,和这个夏天。

  夏衫看心情,玄色,彩色,青色,蓝色。白色最多,衬我东南亚色肌肤。
  今季最爱的,是一件waggon纯白连体短裤,吊带,垂坠滑腻面料,印蓝色桃色蝴蝶及水墨斑,下面趿双桃红色拖鞋,很适合沙滩白云的海边。
  护肤品还用fancl,30ml小瓶装容量,及清凉色、微酸无香气味,是爱它的理由。日本仍然用精致小细节成功打动人心。哈说到这点,我想我是最有资格推荐护肤品的女人。硬糖曾经告我说,小软用什么什么BB霜来着。我便答她,天生丽质的好皮肤,便涂百雀灵也艳光四射。嗯所以像我这种下三滥皮肤都觉得好用的,你们就会觉得超级满意啦。
  今夏我也用BB霜,elisha coy的修复BB,防晒度45,但不油腻。可以推荐推荐。

  总之,谁都有自己与夏天相关的记忆。而我,希望过后很久都能凭这篇日记,循物找回这个夏天的气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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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隔银河

  有人说七夕近了,让我写写爱情。
  我自觉惭愧,我与爱情之间,还有什么话好说。
  倾诉与聆听,早已终结。彼此间的门,也都已关得严严实实。
  曾经有朋友告诉我说,他QQ上一位女子,近四十岁,每天更换的签名档,仍不住爱情爱情,今日是“好男人不该让心爱的女人流泪”,明日是“爱到分离仍是爱”,矫情无比。他一直猜测,这女人怕是不守妇德日日搅不拎清的男女关系。
  我为那女子感到悲哀。先莫论是否真陷在感情中不能自拔,而是她不明白这个道理,人上了年纪,似乎已无资格再言爱字,轻易提起,不过是玷污了它。你便是真心去爱,也被人当作奸夫淫妇。
  所以,我谨记这个道理,人到中年,有爱无爱,都要闭嘴。

  话说上周末在日记里不小心提到爱字,结果那篇日记的回复突然就踊跃了。
  原来每个人,不管时移事往或身临其境,说到爱情,总都觉得自己是有发言权的。也都是仍有感慨要发的。

  这周末,看一本外国小说,引用了尚福尔的一句话:爱女人,或是认识女人,二者间必须择一。
  我认为很有理,用来作签名档。
  便不时有人问我,什么意思呢。
  可见人对于爱情,不管有没有,总还是心向往之并时刻保持谦虚好学的态度的。
  当然,这句话不难解。这个观点认为,爱与认识,是背道而驰的。你越认清女人,你就越无法爱她。
  不然为什么,那么多男人,先前爱得死去活来,娶了回家若干年,那爱情早变得又酸又馊了。

  最先看牛郎织女的故事,在一本连环画上。织女爱上牛郎,然后是天兵天将来了,将他们生分离,牛郎挑上扁担就追,眼看着追上了,王母娘娘银簪一划,从此天人两隔。我这边心都要撕碎了,为什么为什么,真爱落得如此下场。
  现想想,王母亦有人情味,准他们一年一会。
  更想想,也许王母有智慧,晓得爱情要长保新鲜,必得有银河之隔。一年一次,远好过日日厮磨。
  不见得她跟他在人间走四方,就好过他跟她上天堂。一年一会,想念中的,只有甜蜜温情,待他(她)再好也不够好。若长相厮守,她织的是天上的云霞,他放的是地上的牛羊,天长日久,贵贱立分。怎能不生出龌龊来。
  所以在故事里,爱人可以死去,可以远走他乡,可以另结新欢,唯独不能镇日厮磨。你单看这厮磨二字,磨着磨着,就磨到全无光彩。所以哪怕是幸福结局,也只敢写到王子迎娶公主,婚礼上一个大大的完字。也只能完在这里了,再磨下去,恐怕就不能再是幸福结局了。

  爱情是铿锵之音,实在经不起消磨。
  不记得看过的哪一篇故事,说一个中年男子,风雨天被老婆支出去打酱油,天黑昏黄的路灯下,点点湿雨扑在脸上,仿佛有泪,他恍然想到了初恋的白衫女孩,心里痛作一团。
  这种故事说错不错,但事实是反过来他若娶了初恋的白衫,多年后一样会被支出来打酱油,打酱油的时候一样会思念另一个红衫女孩,照样心里痛做一团。

  有一日曾跟周说过谁谁的婚外情。周说;我家包子有千斤重,坠得我闷头赶路,哪顾得上看路边风景。
  我记得范同我说的,待我老到像他奶奶那样,大小便都不会的时候,他希望由他在身边照顾我。

  你也可以说那是爱的升华,你也可以说这只是一种责任。
  爱情本来就是见仁见智的一件事。
  但于我,那便是我所知,爱情尘埃落定以后,最完美的结局了。
  再无风雨,也无忧患。
  现世安稳,岁月静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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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友周

  此生唯有一次,对人极有灵感,俗称一见钟情,且勇往直前追求的,却是个女人。那就是周。
  当年正升上初中,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一个交友主动的外向型人才,但不知为什么,在一节美术课上,就一眼看见了周这个人。在我的记忆里,她侧身站在课桌前,持一支毛笔,在描一副国画。额前一个美人尖,头发拢在脑后,用一块手帕系着。我即刻为之心仪,目不转睛地看,心想必得与这人相知才好。
  后来到底是怎么攀上周的,倒忘了。据周说,是某一堂课间,我径直走去约她晚上到家准备元旦文艺会演。周亦心窃喜,说自己是内向的人,不料有这样的机会令她乍进新环境便能交到朋友。
  于是,便二十年了。
  时不时听周闲话家常,别人的寡淡生活,她自过得悠闲适然,便想自己能在一眼间看见此人,要与她一生相伴,也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  前两天听她讲了几段,实在笑得不行,如今她又懒,不记可惜,代为记下,老来搓麻将时当作笑料。
  话说包大人最近常常喝到夜半归家,归来谈兴正浓,便要摇醒枕边人:小周小周,起来陪我聊天啊。三番五次之后,周不堪其苦,忍无可忍心生一计。那夜眼见包大人出去喝酒又要晚归,周赶紧写好两张纸条。第一张贴在,贴哪里呢,要醉酒之人看见,难度相当大,左思右想,归家总要开电灯吧,嗯就贴在电灯开关之上。写的是:夜深人静,请勿扰民。第二张呢,这可是最后的杀手锏啊,千万务必绝对要确保被看见,那么既然包大人要摇她的头,就只好贴在自己头上的床靠背上。写的是,如若扰民,罚款一千。
  结果半夜,这位可怜人,梦中又被摇来摇去。半梦半醒中恼火地手戳床靠背:看这里!包大人凑近去对牢纸片沉默看了半晌,终于大力摇撼,将周彻底摇清醒了。只听那人喃喃说,反正一千块了,不如摇醒说话。
  第二桩说的是周家婆婆,最近听闻电脑有害生养,成日嘱咐周不准玩电脑。某日终于忍不住推门而入,对着周的电脑上瞅瞅下摸摸,又语重心长地告诫周:电脑尽量少用啊。我听人说了,电脑上有病毒,你万一被传染了可不好。
  我一时笑得岔气,告周说,你怎么不回答说,放心放心,我身上早安了杀毒软件了。
 
  人生在世,富贵也好贫贱也好,不过一张床一间房。区别在于,无趣的人,几十年寸草不生,有趣的人,就能让它每天开出一朵花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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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董衫

  天下最不划算的事是买衫,今年买下的,明年必定不怎么爱了。
  这事百试不爽,相当让人窝火。即便买的时候再信誓旦旦地对自己说:这种千年款明年后年穿个十年也没事,但第二年事实摆在眼前,你就是不要穿它了。
  夏天过到八月,新买的夏装也穿厌了(哎,所谓穿厌,也就每件穿过一两次的频率啊,为什么喜新厌旧的速度越来越快哪)。韩国店铺八月中放大假去了,剩的那些夏装,都是狗不理的下脚料。欧洲货上得早,可是大毛衣也好,长围巾也好,在这种三十九度的高温天气里,怎么都让人烦躁不安。
  有人告我说,留在记忆里头,最喜欢你的一身,是件单肩膀的T配微喇仔裤。传来多年前的手机照给我看。原来是它。
  那时还在易趣买衫,卖家跨海发来outlet里的打折货。这件是DKNY,配的灰仔裤是Miss Sixty,下过一次水后被我转手卖掉了。
  单肩T倒像还在衣柜的哪个角落里,回家翻箱倒柜地找,竟被我找到了。不容易啊,六七年前的衣服。只是肩上那朵大花再也无处可寻了。
  上身试了试,怪不得当年不爱穿它,怪不得还跟新的一样。太作了,作得像晚礼服。这天气,仔裤是不能配了,找到条高腰裙,三年前的,原配的红色小腰带被弄丢了,随手拉条棕黄色皮带,也拍了几张手机照。以留作岁月中的化石。

  穿古董衫以明志:同学们,我,犹记少年游。
  距离那时,竟有这么多年了吗。不知身是客啊。

五六年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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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六年后
花花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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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该爱谁多一点

  她和他在一起时,他总显得有点老成木讷,脸上经常挂着的微笑,她理解为欣赏,赞美,和宠爱。
  于是她不遗余力地表演着自己。在他的凝眸中,更加肆意地巧笑嫣然,顾盼生姿,和妙语连珠。
  她觉得,他一定爱死她了,他这样一个并不太活泼生动的人,能遇见她这样一个活色生香的女子;他那样平淡无奇的生活,能经历她那样生机盎然的冲击。
  有一天,他们因为小事闹了矛盾陷入冷战。
  她心里觉得他一定爱得更多些,他一定会舍不得她,想起她的笑脸,想起她的甜蜜,想起她的娇嗔,最后心痛得忍不住来找她,与她重归于好。
  她生性要强,等着等着,一直等到事过境迁。

  每个人谈一场恋爱,并不是为了更爱别人,而是为了更爱自己。是为了通过恋爱证实自己的优秀。
  她在他的眼睛里,发现自己的可爱。所以,其实,相对于其他恋爱的对象,他是一面更清澈的湖水,照得她顾影自怜难以自弃。
  她那么喜欢他眼里看到的自己,而他,未必喜欢她眼中那个略显木讷的自己。
  所以,原来是她该爱得更多些。
  等她明白这个道理,恋爱的年龄早已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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